各镇政府,冶金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积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公司),各条线管理单位:
为科学指导排水防涝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更好满足城市排水防涝和“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提高城市综合承灾防灾能力,根据国家、省和苏州市有关工作要求,现将修订后的张家港市暴雨强度公式及设计雨型公布如下:
一、暴雨强度公式
历时≤1440min时暴雨强度公式:
或:
公式适用于市政管渠排水工程、城(镇)区排涝工程建设。
式中:i——暴雨强度(mm/min);t——降雨历时(min);P——设计重现期(年);q——暴雨强度[L/(hm2·s)]。
二、设计雨型
采用K.C法计算设计暴雨雨型。
式中:i——瞬时雨强(mm/min);tb——峰前时间(min);ta——峰后时间(min);P——设计重现期(年);b、n、A、c——暴雨强度公式参数;——综合雨峰位置系数。
三、参数取值
历时为180min时:
A=17.088,c=0.715,b=13.1,n=0.758,r=0.429
历时为1440min时:
A=17.088,c=0.715,b=13.1,n=0.758,r=0.750
该暴雨强度公式及设计雨型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启用,适用范围为张家港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开发边界外可参照执行。
使用过程中的解释说明工作由市水务局负责。(联系电话:0512-58186051)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