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张家港市德积街道(DJ-01-03、05、06、DJ-02-04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主要内容进行报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5年1月16日,在此期间,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致电0512-58320016(保税区规划建设局)。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德积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17日
一、调整范围
调整地块属《张家港市德积办事处控制性详细规划》,包括DJ-01-03、DJ-01-05、DJ-01-06、DJ-02-04四个基本控制单元,面积共计约59.56公顷。
DJ-01-03基本控制单元北至长江东路,西至千禧南路,南至元亨路,东至环宇南路,用地面积约为9.72公顷。
DJ-01-05基本控制单元北至长江东路,西至环宇南路,南至友邦路,东至灿香路,用地面积约为19.26公顷。
DJ-01-06基本控制单元北至长江东路,西至灿香路,南至友邦路,东至经三路,用地面积约为22.11公顷。
DJ-02-04基本控制单元北至福民路,西至千禧南路,南至天霸路,东至福中路,用地面积约为8.47公顷。
二、调整内容
为更好地推进德积街道的更新改造,优化用地布局,科学指导下一步开发建设。本次控规调整综合考虑了地块现状情况和发展需求,对用地布局、交通、绿地和水系等方面进行合理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将护漕港东侧、长江东路南侧商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住混合用地;
2.将太丰港北侧、环宇南路东侧商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商住混合用地、防护绿地;
3.将太丰港北侧、灿香路东侧通信用地、环卫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取消太丰港北侧、长江东路南侧零散公园绿地、防护绿地;
4.调整供电用地用地边界,供电用地周边规划防护绿地;
5.调整友邦路北侧现行控规二类居住用地边界;取消现行控规的幼托用地;保留太丰港南侧、灿香路东侧现状河道,河道两侧规划公园绿地;
6.将千禧南路东侧部分二类居住用地、社区服务用地依据现状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
7.道路调整:调整长江东路、千禧南路、环宇南路、天霸路道路红线宽度;
8.调整护漕港河道线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