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张家港密尔克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超临界水氧化余热及尾气综合利用提纯电池级碳酸锂项目 |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北京路25号 |
张家港密尔克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张家港保税区苏大安康卫生与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根据市场需求,张家港密尔克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2041.36万元,利用原有的Tank罐清洗车间、危险暂存库B及部分室外空地,拟购置投料站、乳化泵、碳化热解装置、精密过滤器、树脂除杂、压滤机、离心机、干燥机、气流粉碎机、气流输送系统、电磁除铁器、包装机、母液萃取及生产辅助装置等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电池级碳酸锂5200吨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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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项目原料配置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经1#喷淋塔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10)排放;精密过滤产生的废气(硫酸雾)、树脂除杂产生的废气(盐酸雾)和储罐呼吸废气(盐酸雾)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经2#喷淋塔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11)排放;干燥工段产生的废气(颗粒物)、气磨工段产生的废气(颗粒物)和除钙工段产生的投料废气(颗粒物)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12)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废气(非甲烷总烃、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加盖密闭收集后经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2、废水: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转型液、萃取液)、实验室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蒸汽冷凝水、循环系统冷却水强排水、软水制备排水和生活污水。废气治理设施废水回用于生产,作为工艺用水补充水,工艺废水(转型液、萃取液)、实验室废水经超临界氧化装置处理后与软水制备排水接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蒸汽冷凝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和生活污水接管市政污水管网,送胜科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3、噪声: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控制车速、加强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扩建项目固废主要为危险固废、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危险固废为废树脂、草酸钙滤渣、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废包装袋、实验室废物,一般固废为含磁物质、废布袋、无毒无害原料废包装物。其中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委托相关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已按规范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