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8000吨锦纶包覆加弹丝技术改造项目 |
张家港市德积街道港华路600号 |
张家港市天腾纱业有限公司 |
张家港保税区苏大安康卫生与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利用自有厂房4500平方米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即通过增加纺丝工序生产得到的成品纺丝供纺纱生产线使用,不新增纱线产能。 |
1、废气:本项目纺丝、上油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置后排放,尾气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制要求后通过15m高P1排气筒排放;纺纱生产设备纺丝组件真空热解废气间歇排放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纯水浓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张家港保税区胜科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3、噪声:项目对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处置措施。本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均统一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固废实行零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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