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规范培训秩序,提高培训质量,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意见的通知》(苏办厅字﹝2020﹞50号)文件精神,张家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培训机构,负责承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个性化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承训机构的基本条件要求
(一)具有法人资格和法定办学(培训)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实行独立核算;
(二)具有与承担办学(培训)项目相适应的教学条件;
(三)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实用规范的教材体系,相关证书获取率及学习后就业率符合要求;
(四)遵守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符合国家和地方安全、消防、卫生等规定要求。
二、申报承训机构的主体性质
涵盖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职工培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多种类型。
三、相关申报事项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2021年7月17日(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8:30-11:30;13: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地点
张家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地址:张家港市范庄路101号报业大厦。
(三)申报需提供材料
1.培训机构资质、培训场所产权证或租用合同、设施设备清单、师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2.下载并填写《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0512-58970671,联系人:朱兆渊。
附件: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
张家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