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男方为张家港单位参保人员,配偶未就业且未参保,那配偶的生育费用可以报销吗?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可以。先到苏州市社区做好生育登记,再带好以下材料到医保经办窗口进行报销:
①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②医院收费票据(纸质票据提供原件,电子票据提供纸质打印件);
③费用明细清单;
④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和出院记录;
⑤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还需提供居民身份证件。
注意:所需材料均为原件。
二、问:女职工在苏州市以外的地方(以下简称外地)进行产检和生产,需要提前报备吗?
答:不需要。只需要产检前在苏州市社区做好生育登记,如在外地登记生育服务信息,需在苏州市社区进行生育登记,外地产生的相关产检和生产费用自费后再申请零星报销。
三、问:在网厅办理参保新增时出现报错“处理失败!该人员2024年12月已有参保/缴费信息,不可重复参保缴费”,该怎么处理?
答:此报错表示该人员2024年12月已经存在有效的医保参保或缴费记录。为了避免该月份重复缴费,用人单位需将“本次参保日期”修改为“报错月+1”月重新操作,如报错月份是12月,则修改为2025年1月。
若后续员工反馈报错月份没有缴费或上家单位已申请退费,用人单位可带好公章和劳动合同至单位所属医保经办窗口,核实后进行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