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我是张家港的职工退休人员,怎么这个月个账到账只有一百多元?
答:自2025年1月起,我市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的划拨方式,由此前的年初一次性到账,改为按月划拨。个人账户每月划入额度为本人全年标准的1/12,于每月1日计入退休人员账户(2月份个账于1月26日划拨)。
二、问:我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近期去医院门诊就医时为什么统筹没有报销到?
答:2025年1月1日起为新的医保年度,职工医保需要重新累计起付线后才能用统筹基金进行报销。门诊起付标准在职职工为600元,退休职工为400元。达到起付标准后在规定限额13000元内,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医药费用由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结付。
三、问:过年期间回老家,要去医院看病,怎样才能直接刷医保卡结算?
答:享受我市医保待遇的参保人员想要在异地正常使用医保卡就医,需要根据自身情况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手续办理后,在就医地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药机构持“省标准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可直接结算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医药费用。
异地就医备案渠道:
1.不见面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仅用于申请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江苏医保云”APP/“江苏医保云”小程序支付宝入口等。
审核时效:2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2.参保地经办机构柜面办理,即时办结。
异地就医待遇标准:
1.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省内按照“参保地政策,参保地目录”结算;跨省按照“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目录”结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可能存在费用待遇差异,属于正常现象。
2.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按原规定结付比例的80%结付,备案手续有效期一年。
3.在异地定点联网药店购药仅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结算。